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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望孩子们的幸福安全,反对校园欺凌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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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未成年人遭遇校园欺凌、沉迷手机和网络暴力等相关问题频频进入公众视野,而未成年人受到严重侵害的事件也屡有发生。

【未成年人保护新规修订】

随着安全问题越来越受到家长和学校的关注,教育部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中,共九章132条用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包含63条规定,总则五条涉及预防校园欺凌、防止性侵害等学生人身安全保护的方方面面。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等合法权益的保护均适用此规定。

学校应当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学生的保护工作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注重保护和教育相结合,适应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学生权益保护法定职责,建立健全保护制度。

同时定期对全体学生开展防治欺凌专项调查,对学校是否存在欺凌等情形进行评估,组织教师学习预防、处理学生欺凌的专题讲座,根据情况给予相关学生家长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知行华夏(KDC)也正是在此法律法规的指引下,在预防和反对校园欺凌中一直在行动。

然而就在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两个月,四川省成都新津县就发生了一起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

2021年8月2日,一起“未成年人被欺凌殴打”案件中,受害人为15岁的初中生叶某,施暴者是其同学周某宇,周某宇在案发当天下午,伙同郑某、余某、张某等年龄均为14~17岁的初中生12余人,将叶某围堵在岳巷后街一胡同内实施欺凌殴打。

此次校园欺凌事件的来龙去脉涉及学生之间忽视道德底线的校园欺凌和网络暴力——施暴者周某宇本来与叶某无日常矛盾,但叶某得知周某宇喜欢上网聊天,遂在网上冒充女性同周某宇谈情说爱,甚至诓骗周某宇在外地见面,等周某宇到外地赴约后发现自己被骗,一切都是叶某自以为是的“恶作剧”。周某宇深感人格受辱,就叫来12余人,准备狠狠“教训收拾”叶某。

校园暴力事件里,先是叶某对周某宇实施了网络暴力,然后再是周某宇群体对叶某实施身体暴力,施暴者和被害者的身份是互相转换的。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道德敬畏和人格尊重教育的缺失,使得学生在校园里的人际交往充满挑战,很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并不觉得自己是在施暴,而是把自己当成“正义使者”或者是自我情感宣泄和强大力量的展现,而没有意识到暴力行为,不论是拳脚相加还是通过网络的虚拟伤害都是对他人生命安全和人格尊严的侵犯,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违法犯罪行为。

如何保护孩子校园安全,预防校园欺凌?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30年高质量教育可持续发展目标,强调为儿童及青少年提供安全、非暴力和有效的学习环境,教育改变青少年对暴力的认知和态度,要求我们针对校园暴力和欺凌采取必要行动,及时保护儿童及青少年生命安全。

所以,除了国家不断完善有关的相关法规和学校增强相关事件的公共教育外,社会教育组织机构和家长也应积极参与到防范校园欺凌的行动中来,北京知行华夏教育(KDC)一直热忱关注社会校园欺凌事件,不仅与各地学校联合开展有关预防校园欺凌的专题讲座,同时以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和讲师为教师和家长定制预防校园欺凌线上课程,其内容包括:

【被欺凌者】为什么会被欺负?他们用什么方法保护自己?

【欺凌者】欺凌者要为自己的欺凌行为负责,欺凌他人并不代表自己强大。

【旁观者】校园欺凌事件里,旁观者如何保护自己,保护被欺凌者?

【家长】帮助家长面对孩子被欺凌后的困惑和痛苦,给予家长强大的心理支援;

【校园预防】校园防范不是偶发的“符号”行为,而是家校共育持续性的实践!

以上内容均可以在“KDC家庭教育”公众号的精品课程中看到。家长要正确引导孩子对校园欺凌有清楚的认识,告诫孩子什么是欺凌,什么是一般的矛盾。社会媒体也要限制孩子过早接触有暴力倾向的网络、游戏、电影、隔断不良影响对孩子心灵的侵蚀。

校园欺凌只能预防,一旦发生,创伤就无法追回,且校园欺凌具有持续性特征,往往不是一次欺凌或暴力行为就结束了。所以,不论孩子在校园欺凌事件里身处什么角色都会受到伤害,不同的只是身心伤害的程度而已。

这就要求社会心理健康教育机构对于已经有欺凌行为或是被欺凌的孩子,能联通家校及时给予孩子们强大的心理支援和心灵疗愈,同时用正向有效的心理疏导方法帮助孩子解开心结。

北京知行华夏教育(KDC)积极响应新的教育纲领,坚定担负起社会教育的时代责任,在预防和应对校园欺凌的实践行动中永不停歇,我们将和学校与家长一起守望孩子的幸福安全,为孩子的身心健康双向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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